关于委托昆山市建设监察大队 行使部分行政职能和行政处罚权的决定 一、 宣传和贯彻国家关于城市建设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 二、 对开发区规建局、各镇建管所有关执法人员实施业务指导、监督和综合协调; 三、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、《城市绿化条例》、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》等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,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察和行政处罚: More...